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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人物】陈芙蓉:检徽闪耀映初心 检察担当书华章

4月28日,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隆重举行。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芙蓉作为检察系统的全国先进工作者赴京接受表彰。

扎根公诉一线28年来,陈芙蓉从意气风发到沉稳干练,从青涩懵懂到荣誉满身,用青春与热血书写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

公诉席上的“铁面玫瑰”

“公诉席上,她是无畏的战士,用法律之剑斩断罪恶;她是正义的守护者,用事实与证据捍卫法律尊严。”这是同事们对陈芙蓉的评价。

在办理罗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面对复杂案情和强大对手,陈芙蓉毫不畏惧。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在法庭上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辩论,成功指控犯罪,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大家称赞她有“气场”,而这背后是她加倍的付出。

她深入研究案件,精心准备出庭预案,在参与办理原省公安厅计财处处长梁某某受贿案时,首次就职务犯罪案件申请法院召开庭前会议,针对庭审不同情形准备了2套长达70页的出庭预案,仅答辩提纲就有10余项20页。她以“打有准备的仗才会赢”的信念,精心准备每一个案件,让每一次出庭都成为展示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和法律素养的机会。

多年来,她先后办理了贵州省某监狱原副监狱长刘某某受贿案、某法院原副院长杨某某受贿上诉案,参与办理了贵州省影响较大的晴隆县罗某某等3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杨某某等12人恶势力团伙抢劫、强奸致人死亡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成功追诉上述被告人,使之受到应有的惩罚。她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官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教育的引路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值得一辈子去做。”陈芙蓉自2014年起就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缘,不断探索创新,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在机构初设、没有现成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她主动作为,紧抓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基本点,持续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组建全市第一支专门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队伍,建成全市第一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她带领团队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1年初,为进一步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新格局,陈芙蓉参与建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安顺)”,并将其打造成全省最大、科技感、互动性最高的法治教育“打卡点”。十多年来,她从未检处负责人成长为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带领全市未检部门不断取得新成绩,多个集体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不忘初心的奋斗者

“既然选择了,就要做到无愧与无悔。”陈芙蓉用这句话激励自己,从检以来,她始终坚守在公诉岗位,从一名书记员做起,成长为西秀区检察院当时最年轻的检察官;从一名普通的借用人员做起,成长为安顺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分管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

她单独或参与办理、指导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有力,无错诉、无漏诉。她以踏实的工作和卓越的成绩收获了诸多荣誉:201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2020年10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提名奖;2024年,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检察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守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提起不久前,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隆重举行,作为检察系统的全国先进工作者赴京接受表彰,陈芙蓉表示,荣誉是起点,不是终点,是激励前行的战鼓,更是催人奋进的号角。她将以“归零”的心态再出发,坚守自己志业检察的初心和使命,不辜负胸前检徽的光芒,以温情和信念坚守初心,以坚韧和奉献持定恒心,以责任和担当诠释使命,继续前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光平

编辑 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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