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称,该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经调查,原主不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将相关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
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公告原文:

来源:平安梅江
- 2025款东风风神奕炫卓越版SUV上市,9.39万元 2025-05-24
- 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信披违法,田汉等被罚没近2.3亿元 2025-05-24
- 157万元现金无人认领,紧急寻人 2025-05-23
- 薛建华,私藏、浏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网络文章 2025-05-22
- 红色引擎驱动乡村振兴——灵台县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纪实 2025-05-22
- 本田CB1000 SP摩托上市:全新外观、四缸发动机,售12.88万元 2025-05-18
- 华纳药厂:拟不超1000万元认缴融信健康出资额 聚焦新型制剂等领域投资机会 2025-05-13
- 特朗普签署公告 鼓励非法移民自愿离开美国 2025-05-10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尚品网络 赣ICP备20240502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