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网站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
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
附件1 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pdf
附件2 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pdf
- 美国8月咖啡零售价因关税同比飙升 为近28年来最大涨幅 2025-09-15
- 到2027年 重庆将新改建6000公里农村公路 2025-09-09
- 热热热!10条保护孩子的高温提醒,图来啦! 2025-07-22
- 贝森特:特朗普和索罗斯在进行高风险交易时都没有耐心 2025-07-11
- 巴西总统:将与美国进行关税谈判 若无效将对等反制 2025-07-11
- “许多国家改变对华看法,美国似乎不再那么强大,才动用各种手段维持影响力” 2025-07-09
- A股大涨!原因找到了 2025-07-09
- 汾阳: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更新)第二批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2025-06-30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尚品网络 赣ICP备20240502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