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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地下车库如何利用空间?这份设计导则征求意见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

3月10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即日起至3月15日,由北京工业大学重庆研究院主编的《地下车库空间设计导则》(简称《导则》)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上征求意见。《导则》适用于我市新建的地下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的空间设计。

《导则》提出,地下车库平面布局应规整,减少拐角、死角等不利于布置车位的空间,停车区域应优先布置双面垂直后退停车区域,垂直后退停车区域车头宜超出柱子,方便车辆出入;布置双面垂直后退停车区域空间不足时,可适当布置斜列式和平行式停车区域;以上条件不满足时,再考虑布置单面垂直后退停车区域。

当双面停车时(或有后退停车时),行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5.5米。 当地下车库停车区域平面不规则(如含有斜向边界),贴近不规则边界的行车道宜平行于外墙布置。

《导则》要求,布置停车区域应考虑墙体、结构柱、人防门、防火卷帘、消火栓等障碍物对汽车开门空间的影响。墙体距车位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00毫米,车门开启尺寸不小于600毫米。当两辆车车位背对时,车尾可距600毫米,可共用时单车进深尺寸位 5100毫米;当车位没有背对,车尾距500毫米不能共用时,单车进深尺寸位5300毫米;新能源车应按照规范考虑充电设施尺寸。

同时,柱位布置应考虑对汽车开门空间的影响,柱位距离车头不应大于1800毫米,且宜为1600毫米;当柱位设置在车位后端时,柱位距离车尾不应大于2000毫米。

《导则》还规定,地下机动车库出入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计时,坡道间应设置分隔防火墙;地下机动车库与地下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应分开设置,且出入口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地下车库的坡道出入口净高不宜小于2.4米且不应小于2.2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净高不应小于2.2米,其余位置净高不应小于2.1米。 斜板车库的停车区及车行道坡度宜≤3%,局部高差变化处,车行道坡度不应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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