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签署了汉江流域(鄂陕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这是陕西省在长江流域签订的首个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协议约定,两省本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原则,以汉江干流跨省界的羊尾断面为责任断面,以水质类别和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3项特征污染物浓度改善情况为补偿指标,分别计算水质类别达标补偿金和特征污染物浓度改善补偿金。这是陕西省在补偿协议中首次引入污染物浓度改善情况指标,旨在通过区域间联防联控、协同共治,持续改善汉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是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
汉江及其支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和供给地,其生态保护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家战略水源地水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补偿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强化陕鄂两省在汉江流域生态保护方面的合作,推动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近年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全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的流域治理格局已初步形成,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机制逐步健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4年,陕西省101条河流227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6.9%,连续3年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流域陕西境内4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其中8个断面水质达到Ⅰ类。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汉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陕鄂两省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将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国家战略水源地水质安全。(记者 吴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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