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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转卖没吃完的安眠药,被判贩毒?!处方药可以随意转卖吗?

“我只是卖了几片自己没吃完的安眠药,怎么就成了‘毒贩’?”近日,上海一名女子因转售剩余处方药思诺思(一种镇静催眠药)被一审认定为贩毒,引发全网热议。案件几经波折,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但争议远未平息——处方药,到底能不能转手?

去年,该女子因失眠在医院配药,病情稳定后将剩余思诺思通过网络出售,未料其中一名买家竟是“主动报案人”。海盐县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女子不服上诉,嘉兴中院近日裁定撤销原判,要求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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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背后,撕开了处方药流转的“灰色地带”:个人手中没吃完的药,是“闲置”还是“非法”?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与法律专家刘瑞爽直言:“哪怕是好心赠药,也可能踩中法律红线!”

  • 毒性、麻醉、精神类药品(如安眠药、镇痛药)转售,最高可涉贩卖毒品罪;
  • 普通处方药若因转赠导致他人健康损害,转赠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甚至过失致死指控;
  • 过期、变质药品流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肿瘤药的毒性、胰岛素的环境要求……普通人根本难以把控风险。”专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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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回收无门”是许多家庭的困扰。现行监管聚焦生产流通环节,个人闲置药品既不能卖、也不敢扔——“难道只能囤到过期?”

有声音呼吁:在国家医保平台增设“家庭闲置药登记”功能,通过严格审核和限额交易实现合法流转。例如:

  • 药品需扫码验证真伪及有效期;
  • 设置单次转让数量上限;
  • 大数据监测异常交易(如频繁转售精神类药物)。

“既要堵死非法买卖,也该开一道合规之门。”

一边是法律严控,一边是现实需求。女子卖药案的最终判决,或将成为此类争议的“风向标”。您支持处方药合规转让吗? 欢迎评论区留言。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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